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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指南
 

运营成本
 



费用标准

 

东区电力

 

1、 电网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类别

0.90以上

0.89-0.80

0.79-0.70

0.69-0.60

0.60以下

基本电价

380伏受电,三班制

0.8073

0.8123

0.8173

0.8223

0.8273

 

17元

/

千伏安

/月

 

 

380伏受电,一班制

0.8173

0.8223

0.8273

0.8323

0.8373

10千伏,35千伏受电 ,三班制

0.7113

0.7163

0.7213

0.7463

0.7713

10千伏,35千伏受电 ,一班制

0.7313

0.7363

0.7413

0.7663

0.7913

施工用电

  0.9003

大型商业 、办公、照明用电

  0.8193

小型商业、办公、照明用电(注)

  0.8393  

居民用电

0.49  
注:合同用电负荷在100千伏安/月以下的小型商业、办公、照明用电(不含100千伏安) 

 

 

 

2、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注:此标准自2009年11月20日实施)
工业用电

分类电压等级

尖峰

高峰

非峰谷

低谷

基本电价

不满1kv

1.3753

1.2503

0.8173

0.4063

17元/千伏安/月

1-10kv

1.0948

0.9953

0.6963

0.4153

35kv及以上

1.0926

0.9933
0.6943
0.4133

大型商业办公照明
(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KVA及以上)

 

1.2573

0.8193

0.4023


 

西区电力

 

(一)分类电价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不满

1千伏

1-10

千伏

35-110

千伏以下

110-220

千伏以下

220千伏及以上

最大需量元/千瓦/

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

一、居民生活电价

0.4900

0.4800

0.4800

 

 

 

 

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电价

0.8893

0.8743

0.8593

 

 

 

 

三、大工业电价

 

0.6853

0.6653

0.6553

0.6503

25.5

17



(二)峰谷分时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分类

电压等级

尖峰

高峰

平段

低谷

大工业

1-10KV

1.0649

0.9708

0.6853

0.4158

35KV-110KV

1.0346

0.9433

0.6653

0.4013

110KV-220KV

1.0236

0.9333

0.6553

0.3913

220KV及以上

1.0137

0.9243

0.6503

0.3883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

不满1KV

——

1.3433

0.8893

0.4573

1-10KV

——

1.3198

0.8743

0.4488

35KV及以上 —— 1.2973 0.8593 0.4423

备注:大工业用户基本电价标准,按最大需量为25.5元/千瓦/月;按变压器容量为17元/千伏安/月

 

南港工业区电力

(一)销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用电分类

电度电价

基本电价

 

不满

1千伏

1-10

千伏

35-110

千伏以下

110-220

千伏以下

220千伏及以上

最大需量元/千瓦/

变压器容量元/千伏安/

一、非居民照明电价

0.8593

0.8443

0.8393

 

 

 

 

二、一般工商业电价

0.8083

0.7933

0.7783

 

 

 

 

其中:中、小化肥

0.4813

0.4663

0.4513

 

 

 

 

三、大工业电价

 

0.6083

0.5883

0.5783

0.5733

25.5

17

其中:电石、电解烧碱、合成氨、电炉黄磷

 

0.5913

0.5713

0.5613

0.5563

25.5

17

中、小化肥

 

0.3323

0.3173

0.3073

0.3023

25.5

17

 

能源价格优惠政策

  1、产业扶植政策

  为鼓励和支持科技研发型企业的发展,落实我区对高科技企业的产业优惠扶植政策,对高科技孵化器内从事研发型机构和企业的电力价格按小型商业用户政策对待,免收基本电费,这类科技孵化器的界定由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

  2、蓝领公寓优惠政策

  对我区蓝领公寓用于打工族居住的公寓,其电力计量价格和自来水价格按居民对待;其电量电容部分,免收基本电费。

  3、物业公司(需在我区注册并在我区从事住宅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不含经营性会所)使用的水、电、气、热等能源费用按居民标准收取。

  物业企业用于小区公用部位、设施的运行、维护、养护等消耗的水、电、气、热等能源费用按居民标准收取。

收费方法和罚则

  1、用户要按开发区能源申请程序,到开发区控股公司和西区办公室办理能源申报手续,并按项目建设管理程序,于使用能源前向开发区能源供应单位(电力公司、热电公司、燃气公司、自来水公司等)提交正式用能申请及有关技术文件。供用双方签订供应合同并履行各自义务。

  2、贴费等一次性费用,由用户在订立供用合同时,采取支票方式一次交齐,计量费等按月交纳的费用,由供应单位对用户通过转帐的方式结清;工程费按施工合同规定结算方式结算。

  3、用户拖期交费,按应缴额每日罚以千分之五的滞纳金,拖期超过30天加倍缴纳滞纳金,拖期超过60天停止能源供应。

  4、用户需要增加能源供应量要办理增容手续,并交纳增容费用。

注:1以上内容如有调整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以上内容最后更新日期为2011年8月2日
   3如有问题请联系开发区物价局,我们将尽快给您答复

本规定解释权为开发区物价局
联系单位:开发区物价局
电话:022-25202145 12358
Email:mouwj@te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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