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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况 天津出口加工区是2000年4月27日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批15个出口加工区之一。这是一个由海关对进(出)区的货物及区内相关场所进行24小时监管的"境内关外" 的特殊封闭区域.中央政府赋予了这个特殊经济区域特殊的优惠政策,旨在吸引更多的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在此区域投资。
天津出口加工区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部, 规划面积为2.54平方公里, 第一期开发面积为1平方公里. 出口加工区与非出口加工区之间建立永久性围墙作为隔离设施.
企业类型 在出口加工区内可批准的企业 1. 出口加工企业 2. 专为出口加工企业生产提供服务的仓储企业 3. 经海关核准专门从事加工区内的货物进、出的运输企业 在出口加工区内不得经营的企业 1. 商业零售 2. 一般贸易 3. 贸易 4. 与加工区无关的业务
政策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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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项目 |
出口加工区 |
保税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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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设备、零部件、基建材料、办公用品等进区 |
进口 |
免征关税 |
免征关税 |
| 国内采购 |
退税 |
不予退税 |
| 通关模式 |
直通式、加工区海关24小时通关服务 |
出口直放,进口转关 |
|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 |
料件保税,取消手册银行保证金台帐,实行电子帐册备案制 |
料件保税,取消手册银行保证金台帐,实行海关稽查制度 |
| 配额、许可证管理 |
进口不需要配额和许可证 |
进口不需要配额和许可证 |
| 原材料国内采购 |
视同出口,海关签发出口退税联 |
视同出口,待货物离境后方可办理退税 |
| 区内保税料件转让 |
区内半成品和原材料可自由转让、交易 |
区内半成品和原材料可自由转让、交易 |
| 加工复出口 |
免增值税、消费税 |
免增值税 |
| 料件核销 |
每半年核销一次 |
每本手册核销 |
| 外汇核销 |
不办理外汇核销手续 |
不办理外汇核销手续 |
联系方式
电话: (86-22)25201724 (86-22)25201635 (86-22)25202367 (86-22)25202362
传真: (86-22) 25201635 电子邮件: houj@teda.gov.cn ; christian@teda.gov.cn
yangy@teda.gov.cn ; wuyl@teda.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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